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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防部9日表示,韩军上月针对朝鲜无人机犯境时采取的军事行动是韩方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行使自卫权,不能依照《停战协定》来处理。
韩联社消息,国防部发言人全河奎当天在记者会上表示,去年末朝鲜无人机越过军事分界线侵犯韩国领空是公然违反《停战协定》《韩朝基本协议书》《韩朝九一九军事协议》的挑衅行为。韩方本着对等原则,出于自卫目的针对朝方挑衅行为做出正当应对。这种自卫权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合法权利。
就韩方举措是否违背《停战协定》有关规定需经联合国军司令部调查决定的说法,全河奎说,联合国军司令部自然会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但政府先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的结果显示,韩方采取的相关举措属于《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的自卫权范畴,是合法行使权利。《联合国宪章》作为上位法优于《停战协定》规定,因此前者不能受制于后者。
《联合国宪章》第7章第51条规定,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2010年11月朝鲜炮击韩国西部延坪岛时,联合国军司令部在特别调查报告中指出,韩国海军陆战队实施反制朝鲜武力挑衅的射击属于行使自卫权,不违反《停战协定》《联合国宪章》《国际习惯法》,也不违背《停战协定》规定及精神。
据悉,政府此次没有通过韩朝联络办公室(联络)渠道向朝鲜就无人机挑衅提出抗议。统一部发言人赵重勋当天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韩朝每天上午9时和下午5时进行例行通话,当天上午也照常进行通话。但就韩方是否通过联办渠道就朝鲜无人机挑衅提出抗议或发送通知,他作出否定回答。
据推测,由于最初探测到朝鲜无人机的前线部队与其他部队之间资讯共用不足,负责总统府上空防卫的部队在朝鲜无人机进入首尔上空后才得知相关情况。被问及负责总统府防空作战的55防空部队是否也未能获取朝鲜无人机资讯时,韩国联合参谋本部(联参)公报室长李成俊(音)当天表示,首尔和总统府一带禁飞区(P-73)防空作战由首都防卫司令部负责,军方正对相关部队进行检查。